法規更新

歐盟包裝和包裝廢物規範(EU)2025/40正式生效

2025.03.25

背景

包裝在商業活動和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。然而,許多包裝僅限於使用一次或有限次數後即被丟棄。

在歐盟,相關規則最初在《包裝和包裝廢物指令》94/62/ECPPWD)中提出,現已轉變為包裝和包裝廢物規範》2025/40PPWR,該條例規定了可進入EU市場的包裝類型,以及包裝廢物管理和預防措施,所有包裝必須符合與其製造、組成及可重用或可回收性相關的基本要求。

PPWR2025211生效,通用應用日期為2026812日。指令94/62/EC將於2026812日廢止(包括一些例外)。決定97/129/EC將於2028812日廢止。

這些規則旨在最小化包裝和廢物產生的數量,同時降低對原材料的使用,促進向循環、可持續和競爭性經濟的轉型。通過取代PPWD,新規範將進一步協調國家措施,加強了內部市場,特別是針對二次原材料、製造、回收和重用的規定。

 

主要亮點

在第5條中強調了包裝中物質的要求

  • 鉛、鎘、汞和六價鉻的總量不得超過100 mg/kg,並不妨礙根據《化學品登記、評估、授權和限制規範》(REACH)第1907/2006號法規附錄XVII或其他食品接觸材料(FCM)和物品的具體措施的化學限
  • 除非另有其他歐盟禁令,從2026812日起限制在食品接觸包裝材料中使用PFAS
  • 要求提供技術文件(附錄XVII)以證明符合上述兩點的要求
  • 授權歐洲委員會(EC)監測包裝中關注物質(SoC)的存在,並於20261231日前報告結果,檢查適當的後續措施,包括對這些化學物質的新限制

有關PPWR條款的其他亮點,可參見SG 019/25

 

SGS如何提供幫助?

SGS可提供包裝服務全面測試和認證解決方案,幫助客戶設計、審查和開發主要或次要和運輸包裝:

  • 在運輸條件下進行性能測試
  • 所有包裝材料的物理性能和化學特性
  • 用於與食品接觸材料的食品接觸測試
  • FSC認證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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