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規更新
歐盟修訂清潔劑及界面活性劑法規 - 《(EU) 2026/405》重點概覽
2026.04.17
歐盟(EU)已通過 (EU) 2026/405有關清潔劑及界面活性劑的新法規,並將於 2029年9月23日正式實施。
2026年3月2日,歐盟公布此法規,以更新並取代長期沿用的 (EC) 648/2004監管框架。此新法規標誌著歐盟清潔劑法規在過去二十年來最重大的更新。
此法規有何要求?
(EU) 2026/405透過引入多項新規定,擴展並更新歐盟對清潔劑的監管要求:
- 擴大適用範圍至:涵蓋含微生物成分的清潔劑(如益生菌清潔產品)、補充裝、網上銷售及數碼工具
- 更嚴格的生物降解要求:設立更嚴格的最終好氧生物降解標準,擴大測試範圍至薄膜及聚合物(2032年3月23日生效)及含量 ≥10%(重量比)的有機物(2034年3月23日生效)
- 更新標籤規定:在一般標籤要求中新增「唯一配方識別碼(UFI)」(詳見附件V)
- 改善標籤內容:實體標籤必須包括基本安全及健康資訊、聯絡資料、使用說明、潛在風險、香料致敏物及防腐劑資料、簡化的劑量指示、所有 CLP/生物殺滅劑規定的元素;此外,亦可提供數碼標籤(例如透過 QR code),載有產品配方等更多資訊
- 數碼標籤框架:根據Article 30,歐盟委員會將於 2028年10月1日前制定相關技術規範,包括可接受的IT方案及替代存取方式
- 與化妝品法規接軌:香料致敏物披露要求將與《化妝品法規》(EC) No 1223/2009 保持一致
- 強制採用非動物測試方法:合規證明必須使用已驗證的非動物測試方法
- 引入數碼產品護照(DPP):包含附件VI所列的產品資訊,並連結至歐盟登記系統中的唯一識別碼,在適用情況下需委任授權代表
- 新的一致性評估程序:詳見附件IV
- 加強市場監管:與 (EU) 2019/1020市場監察法規保持一致
受影響對象:該法規適用於在歐盟市場銷售清潔劑及界面活性劑的製造商、進口商、分銷商、網上銷售商等
何時適用?
歐盟 (EU) 2026/405條例於2026年3月22日生效。該條例將取代歐盟 (EC) 648/2004條例,並於2029年9月23日開始實施。某些生物降解性測試要求將稍後生效:薄膜和聚合物將於2032年3月23日生效,有機物含量為10%(重量/重量)或以上的將於2034年3月23日生效。
過渡安排允許符合歐盟 (EC) 648/2004條例並在2029年9月22日之前投放市場的清潔劑和界面活性劑無限期地繼續銷售,而2029年9月22日至2030年9月23日期間投放市場的產品可以繼續銷售至2030年9月23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