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州將對生理用產品實施 PFAS 禁令
2024.12.10
根據加州通過多項限制使用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 (PFAS)的法案,第 2515 號議會法案 (AB 2515),也稱為,Take All Menstrual Product-PFAS Out Now (T.A.M.P.O.N.) Act,已於 2024 年 9 月 30 日簽署頒布為法律。
用語定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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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語 |
AB2515 下的定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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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理用品 |
用於收集月經和陰道分泌物的用品,包括但不限於衛生棉條、護墊、海綿、月經褲、月經碟和月經杯,無論是一次性的還是可重複使用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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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質或 PFAS |
一類含有至少一個全氟化碳原子的氟化有機化學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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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管制的 PFAS(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) |
有意添加PFAS到產品裡並在產品中具有功能性或技術性的效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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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管制的 PFAS(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) |
產品或產品成分中的 PFAS 含量等於或高於有毒物質控制部(以下簡稱「部門」)確定的限值(以總有機氟衡量)。 |
本法案的時程表摘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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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線 |
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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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1月1日起 |
禁止任何人在加州製造、分銷、銷售或要約銷售任何含有受管制 PFAS 的生理用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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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7 年 1 月 1 日之前 |
受管制PFAS 的含量應由部門確定是否等於或高於限值(以總有機氟衡量)。該部門應在其網站上公佈測試生理用品中受管制 PFAS 的公認測試方法和實驗室的適當第三方認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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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9 年 1 月 1 日之前 |
該部門應實施、解釋、執行和制定具體的《健康與安全法典》第 20 部分第 6.5 章第 15 條(從第 25258 節開始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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截至 2029 年 7 月 1 日 |
製造商應向該部門註冊生理用品,並提供以下幾項訊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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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反這些規定可能會受到該法案規定的行政或民事處罰。從罰款中收取的款項將是存入「T.A.M.P.O.N. 法案基金」。
*資料以英語版本為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