歐盟零毁林法案(EUDR)差距分析
以透過文件審查、訪談及實地考察(如適用)的方式,識別企業盡職調查系統與《歐盟零毁林法案》(EUDR)之間的潛在差距。
關於 EUDR 差距分析
此差距分析服務不僅涵蓋歐盟境內的營運商或貿易商,也適用於位於歐盟以外、但未直接將木材產品投放至歐盟市場的組織。這類組織可申請此服務,以提升其供應產品在客戶心中的信心。
挑戰
歐洲議會與理事會於 2023 年 5 月 31 日頒布的第 2023/1115 號法規(EUDR),適用於 27 個歐盟成員國,旨在確保歐盟消費的產品不會導致森林砍伐或森林退化。任何在歐盟市場上投放或出口相關商品的營運商或貿易商,必須能夠證明其產品:
- 無森林砍伐;
- 符合生產國的相關法律;及
- 已納入盡職調查聲明
優勢與效益
- 風險識別:差距分析服務可協助企業在採購與生產前識別並解決潛在差距,有助於降低在歐盟市場投放或出口相關商品時的風險。
- 優化準備工作:透過評估企業的盡職調查系統是否符合 EUDR 要求,差距分析服務可提升企業在採購與生產前的信心,確保充分準備並採取必要措施以符合歐盟法規。
- 節省成本與時間:透過差距分析服務及早識別並解決盡職調查系統中的弱點,可節省企業的成本與時間,避免因重新生產或運輸罰款而產生額外支出。
目標對象
提供進入或離開歐盟市場之相關商品與產品的營運商與貿易商。
Q1. 何時生效及開始適用?
該法規於 2023 年 6 月 9 日在《歐盟官方公報》上公布,並於 2023 年 6 月 29 日正式生效。然而,第 38 條第 2 款所列的部分條文將於 2024 年 12 月 30 日開始適用(18 個月過渡期),而微型及小型企業則於 2025 年 6 月 30 日開始適用(24 個月過渡期)。
Q2. 在這些日期之間的期間如何處理?在法規生效與適用之間投放於歐盟市場的產品是否需符合法規要求?
對於中型及大型企業,法規的適用日期為 2024 年 12 月 30 日。在此日期之前投放於歐盟市場的產品不需符合法規要求。小型企業則享有更長的過渡期,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才需遵守法規 。
Q3. 法規如何適用於出口?
該法規同時適用於進口與出口。出口商需在出口申報中提供其盡職調查聲明的參考編號。若產品所用的原材料已涵蓋於盡職調查聲明中,則可依據第 4 條享有簡化程序 。
Q4. 非歐盟國家是否有義務遵守?
非歐盟國家本身無需遵守法律義務。該法規的義務主要針對營運商、貿易商及歐盟成員國的主管機關。然而,許多國家已採取措施強化無森林砍伐供應鏈及公共追溯系統,這有助於企業遵守法規 。
Q5. 法規涵蓋哪些產品?
法規僅適用於附件 I 所列的產品。即使某產品含有相關原材料,若其不在附件 I 中,則不受法規約束。例如,含有棕櫚油的肥皂不在法規範圍內。同樣地,若產品的 HS 編碼未列於附件 I,即使其包含受規範原材料(如皮革座椅的汽車或天然橡膠輪胎),也不受法規約束 。
Q6. 什麼是「生產日期或時間範圍」?
根據第 9 條的規定,營運商(及非中小企業的貿易商)需收集產品的生產日期或時間範圍,以判斷產品是否為無森林砍伐產品。此資訊適用於市場上投放的原材料或用於生產相關產品的原材料 。
Q7. 「土地地塊」是什麼意思?
根據第 2 條第 27 款,「土地地塊」指的是在生產國法律認可下的單一不動產範圍內的土地,其條件足夠一致,可用於評估該地塊所生產原材料的森林砍伐與退化風險總體水平。
Q8. 法規如何適用於用於包裝的木材?
若包裝材料是作為獨立產品投放市場或出口(即非用於保護其他產品),則屬於法規範圍,需進行盡職調查。若包裝材料僅用於「支撐、保護或承載」其他產品,則不屬於附件 I 所定義的相關產品,不受法規約束。隨貨附上的使用說明書亦屬於此豁免範圍,除非其本身作為獨立產品購買。
Q9. 所有回收紙/紙板是否都受法規約束?
若產品完全由已完成生命周期、原本應被丟棄的材料製成(依據《2008/98/EC 指令》第 3 條第 1 點定義的廢棄物),則不受法規約束。但若產品含有非回收材料,則需符合法規要求,並追溯至原產地地塊的地理位置。
Q10. 認證或核查機制的角色是什麼?
認證機制可協助供應鏈成員進行風險評估,但營運商及非中小企業的貿易商仍需履行盡職調查義務,並對任何違規行為負責。認證可作為輔助工具,但不能取代法規要求。